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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委编办“三原则”做好用编核准工作
时间:2023-03-15 16:14:56

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而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更是对控制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永定区委编办坚持总量控制,用编申请,多方联动联合审批做好用编核准工作。

一、坚持总量控制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可以从源头上控制编制使用,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区委编办对全区的编制使用核准实行优先保障政策性安置,再分类考虑用编需求的统筹安排,区委编办按照适度空编、保障运行的要求,对各单位编制总数、人员总数、预退人数、人员结构、空编数量等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坚持编制使用总量控制原则下,在确保单位在人员总量不超编、编制有富余的前提下梯度使用编制。在优先保障政策性安置人员需求,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途径适当补充“新鲜血液”。注重内部挖潜,通过内部调剂等措施,优化人员编制配置。

二、坚持用编申请原则。

为确保编制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员,实现编制数和人员数及财政供养人员数相对应,把编制管理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超编进人问题的发生。区委编办实行由原来的流动调配部门提出用编申请改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原则。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编制空缺、岗位设置、自然减员和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寻找合适的人充分考虑现有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构成情况,本着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出发,科学合理提出用编核准使用申请。

三、坚持多方联动联合审批原则。

为强化审核把关,严格用编管理,区委编办实行多方联动联合审批原则。按照一年两次区内调动用编核准使用计划,对各单位交上来的编制使用申请报告进行汇总,制定联合审批汇总表,与人社局、组织部进行联合审批。编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动态管理、规范运作”的要求,抓好编制使用核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各单位的用编核准申请严格按照“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空编准入”原则进行审核,人社局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服务年限、人员身份等进行审核,组织部根据基层公务员人员统筹安排、服务年限、人员身份等进行审核。通过联合审批,组织、编制、人社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将编制使用核准的准确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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